【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財委會今(30)日將審查「保險法修正草案」,其中針對體弱保險公司的退場機制部分,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由於我國尚未具備成熟條件,體弱保險公司的退場機制將納入下一階段工作。
有鑒於國華人壽賠付883億元創史上新高的慘痛教訓,此次保險法修法納入保險退場機制,在金管會呈交財委會的報告中指出,此次保險法修法是為強化保險業退場處理及相關監理措施,加強保險業公司治理及行使股東權合宜性。
金管會表示,儘管國外已有推動問題保險業立即糾正及退場機制等,但現階段我國似未具備成熟推動條件的相關監理機制,為維護國內金融市場穩定發展為前提,金管會將審慎評估相關機制的推行對國內整體經濟及金融市場安定的影響程度,以及國內外不同金融業間的行業特性及發展差異,納入下一階段保險法修正工作。
金管會說明,為強化保險業場機制,此次修法將著手保險業保證金得申請發還的情況及條件、安定基金對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所辦理的墊支及求償權規定、接管人的權限及增訂得由接管人研擬過渡保險機制方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執行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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