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1座社會住宅豐原安康1期好宅,107年4月出租後,3年租期即將屆滿,部分承租戶因為結婚、工作或生涯規劃等因素不再續租,市府住宅處定2月22號到3月15號開放民眾申請遞補,並在2月19號及3月5號舉辦兩場遞補招租說明會,歡迎有需求的民眾踴躍參加。
住宅處說,豐原安康好宅原承租戶,依規定須在租約屆滿前3個月提出續租申請,目前已有114戶提出,住宅處陸續辦理資格審核,合格承租戶將在原租約屆滿前1個月完成新租約簽約及公證作業。未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戶,也將陸續通知辦理退租作業,空餘的住宅單元則開放遞補承租。
住宅處指出,凡年滿20歲以上的台中市民,或在台中市就學、就業且有居住需求但未設籍的國人,都可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戶籍資料,以完成第一階段申請;後續住宅處將辦理電腦抽籤作業,並依抽籤序號通知民眾繳交財稅資料,及住宅法第4條經濟及社會弱勢條件身分證明文件,辦理第二階段資格審核,資格符合者,將再辦理選屋、入住等作業。申請人如果在申請後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因故變更,務必通知住宅處,以免權益喪失。
住宅處提醒,申請地點除了文心第二行政大樓1館設立收件櫃檯,豐原安康好宅1樓的安康好客廳也設置收件櫃檯,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此外,如果無法在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住宅處也將在案件完成電腦排序作業後,開放有承租需求者採隨到隨辦方式,遞補順位則依送件時間,排序在電腦排序名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