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因劈腿、逼女墮胎等風波遭移送懲戒法院,今(24)日被判撤職、停止任用2年。丁允恭隨即發表簡短聲明,除坦然接受判決,也感謝懲戒法院認定他沒有性騷擾。
懲戒法院認定,丁允恭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於新聞局長辦公室與Y女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1次,Y女並曾墮胎2次,且為挽回Y女,丁允恭故意於臉書貼兩人的親密合照,雖約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懲戒法院批評丁允恭行為放蕩不檢,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因此作出撤職、停止任用2年判決。
丁允恭回應,對在不適宜的地點做不適宜的行為,深感抱歉,除了已辭職表達對社會大眾歉意以外,也坦然接受裁處;同時,感謝懲戒法院依據事實,明白認定他並無性騷擾情事,呼籲各界不要再以「性騷擾」相關詞語指涉此一事件。
至於丁允恭妻子蔣婕妤則在受訪時明白表達,不會針對判決上訴。 (圖:丁允恭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