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衛福部與三軍總醫院研發的中藥「台灣清冠一號」可用於治療COVID-19,目前已外銷10多國,在國外是以商品的方式販售;但礙於國內疫情穩定、病例數少,難以進行臨床試驗,因此無法取得新藥藥證,民眾只能透過中醫師處方取得,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今天(25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要求衛福部透過專案等方式解決這項困境。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5日安排衛福部、外交部、經濟部、三軍總醫院、台中榮總就「清冠一號外銷及援外情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衛福部次長石崇良指出,為對抗COVID-19,衛福部中醫藥研究所與三軍總醫院等研究團隊研發出「台灣清冠一號」,處方組成包括黃芩、魚腥草、北板藍根、荊芥等10種中藥材,並將原本的水煎劑改良為藥粉劑型,主要用以抗病毒與免疫調節,目前已完成技術授權給7家中藥廠。
石崇良表示,由於中藥在國內受「藥事法」規範,「清冠一號」屬於新藥,依規定須進行臨床試驗,才能取得新藥查驗登記並在國內上市,但因國內疫情穩定,病例數少,實驗數據不足;而國外多數國家都將中藥視為膳食補充品,無須藥品註冊,因此「清冠一號」只能外銷,目前已有兩家中藥廠取得外銷許可證,銷售到美國、加拿大、英國、比利時、南非、菲律賓等國,也透過外交管道協助史瓦帝尼、巴拉圭及秘魯等國取得該產品。
石崇良指出,在國內,只要有中醫師處方,一樣可拿到「清冠一號」,但民眾無法以商品的形式自行購買。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詢時質疑,「清冠一號」由台灣百分之百研發製造,卻無法像在國外一樣買到,這非常荒謬,要求政府研議以專案或其他方式解決。她說:『(原音)我當然也不同意因為這個個案把中藥材上市前的試驗標準降低,我也不同意,但是這個「清冠一號」它得到了世界的認證,它有機會成為是一個台灣很好的商品,結果這個商品卻是在國外可以用,在國內不能用,我覺得這個很荒謬,很奇怪,國人的心情也是這樣想,我認為這是要突破的一個點,至於怎麼突破,那就是政府,你是政府,政府你要想辦法。』
石崇良則回應表示,如果要稱為「藥」,其標準就一致,不會因為冠上「清冠一號」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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