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25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將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並增加最高與最低投保薪資門檻、提高傷病水準、失能年金給付水準等,草案也將4人以下微型公司納入保障範圍,進一步擴大職災保護網。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行政院會表示,這項草案是政府送給勞工的大禮物,也向1千多萬名勞工致敬。
在勞動節前夕,行政院會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由於目前的勞工保險是綜合性保險,職災保險包含在其中;新法草案將職業災害抽出、單獨立法,提高勞工保障。
目前4人以下企業的勞工是自願加勞保,因此不一定享有職災保障,新法草案通過後,規定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勞工,不論雇用人數皆強制納保,勞動部預估將新增8萬多個雇主須替勞工加保職災保險,約可增加33萬名勞工受惠。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白麗真說:『(原音)我們現行勞保4人以下是自願加保,未來立法後,不論今天雇用勞工人數是多少,只要受雇勞工受雇在事業單位,一律強制納保,勞工從到職當日就會發生保險效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投保薪資上限從勞保最高新台幣45,800元,提高至72,800元;下限從11,100元提高至基本工資水準(目前為24,000元)。醫療給付方面,除依健保支付標準外,也規劃支付健保給付特材的自費差額;傷病給付發給投保薪資的70%。相較於現行勞保以年資計算失能年金給付,新法草案將失能分為3個等級,並依照失能程度給付失能年金,完全失能者給付投保薪資的70%、嚴重失能者給付投保薪資的50%、部分失能者給付投保薪資的20%。
至於保費部分,依法已設有稅籍、已辦理登記的公司,職災保費由雇主負擔;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保費,政府負擔60%、勞工負擔40%。至於新增納入保障33萬名4人以下企業員工的保費,勞動部估算雇主平均每人每月負擔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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