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連續七年公布領取健保醫療費用達一定金額的醫療院所財務報告,儘管醫界團體予以肯定,但仍希望政府應該注意這些賺錢的醫院到底把錢花到哪裡去?尤其私立的財團法人醫院,成立目的有公益性,醫院的盈餘應該用在改善醫護人員工作環境和待遇。(戎華儀報導)
健保署的最新統計,223家領取健保費用超過2億元的醫療院所,醫療本業收支有結餘的家數占75%,整體收支結餘的家數占87%。
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政府主管機關每年監督醫院的盈餘有多少,卻沒有監督盈餘的流向、適切性、合理性,是否真用到該用的地方。尤其非醫療業務的結餘也是從本業衍生的收益,因此呼籲政府應該盡快修改醫療法,將醫療財團法人提撥社福金的依據,改以醫院的整體結餘計算,才能彰顯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
林雅惠:『現行法規只規定醫務收入達一定金額的時候,要提撥一定的比例去進行改善,但是應該是要以醫院的總收入為基礎,我們一再呼籲,健保署不應該只有公布盈餘有多少,而是盈餘到底是用在哪裡?它的適切性跟合理性…。』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廖郁雯也同意,公布醫院的營收對醫院員工來說很無感,要求醫院經營者把盈餘分配給員工相當困難,政府應該有所監督。
另一方面,廖郁雯還指出,醫院預期能夠向健保申請到的點值,可能與健保實際給付有落差,曾有醫院為此大砍醫護人員的獎勵金,導致健保與醫院、醫院與員工之間的財務難以釐清,呼籲健保署應公布醫院的醫療折讓點值。(圖: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