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先前傳出有建案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卻突然出現消費者深夜在接待中心排隊,等開賣時得先機搶購預售屋,並轉售|預售屋紅單」賺價差的亂象。此也帶出近年房市短期炒作的相關問題。為維護居住正義,遏止租稅規避,維護租稅公平,並穩定產業經濟及金融。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俗稱房地合一稅2.0),其中規定個人交易持有房地2年內賣出,需重課稅率45%。房地合一稅2.0預計今(2021)年7月1日正式實施。
依據立院三讀通過的房地合一稅2.0,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短期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持有房地2年內出售課45%稅率,持有房地2年以上、未滿5年出售課35%。相關條文修正也進一步規範,境內個人持有房地超過5年、未滿10年出售課20%,持有房地超過10年以上出售則維持現制課15%;境內營利事業持有房地超過5年,不分持有時間,出售一律課20%稅率。
財政部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房地合一稅2.0重點如下:
一、修正重點:
(一)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抑制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個人交易持有房地2年以內,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35%。
(二)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並防杜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短期買賣房地,規避稅負。營利事業交易持有房地在2年以內,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 5年,稅率35% ;持有房地超過5年,稅率20% 。
(三)交易預售屋、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視為房地交易,納入課稅,防杜藉由不同交易型態炒作房地產規避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