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鏡週刊2021/4/21報導不實之處,央廣說明如下:
一、分臺消防設施案:
央廣褒忠分臺新機房內部消防系統設備係經雲林縣消防局於102年11月18日審核通過,在103年3月26日完工,103年9月9日取得使用執照,且每年亦通過定期消防設備安全檢查。調查局於103年、審計部於106年皆曾進行調查,查無不法。
為持續強化設備及人員之安全維護,遂依董事會調查小組決議,辦理消防系統設備改善工程,於107年8月24日發包, 108年3月21日完工驗收,目前使用皆正常無虞。
二、受訪來賓之勞務報酬單(紅白單)填寫錯誤節目名稱一案:
今年年初(2月9日),有同仁表示勞務報酬單之「事由欄」為錯誤的節目名稱。經查,「事由欄」留空為長年之行政作業方式,受訪來賓領款簽名之後,月底時,再由整理單據之行政人員統一填寫「事由欄」,以致部份單據之節目名稱不符。當日臺方即決定停止舊有做法,今後受訪來賓簽收單據時,承辦同仁需確認所有欄位填寫完整。對於相關主管先前未能改善原本不盡合理之行政流程,本臺於3月4日召開人評會,通過懲處。
三、與陸委會的關係:
根據央廣設置條例,央廣之任務包括「對大陸地區傳播新聞及資訊,增進大陸地區對臺灣地區之溝通與瞭解」。與陸委會配合進行對中國大陸之政策宣導,一切依規定辦理。
四、勞資爭議:
目前央廣員工200餘人,皆依法納入勞健保,該報導將編制人員與委外製作人員混為一談。近年發生4件勞資爭議案,訴訟人數為8人,訴訟比例非如報導所載。因勞資爭議訴訟案,央廣受勞動部裁罰金額為16餘萬元,非報導所稱之1千5百萬元。
五、央廣電波涵蓋中國大陸全區
央廣目前配置短波天線設備共23付,發射電波涵蓋中國大陸全區、東北亞、東南亞、南亞等地。另在夜間時段,電波甚至可遠達歐洲、俄羅斯及非洲。各時段節目皆依屬性及任務需求進行廣播。
央廣目前有5個時段對中國大陸華北地區播音,每日共播出10小時。109年1月至110年4月,來自長江以北的聽眾來信為597封,包括江蘇、河南、陝西、甘肅、新疆、寧夏、山西、河北、山東、遼寧、吉林、內蒙古、黑龍江、天津市、北京市。鏡週刊指稱央廣的訊號只能發射至中國長江一帶,為錯誤報導。
褒忠分臺新建機房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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