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綠的」品牌洗手乳,經檢驗生菌數超標,台中市食安處秘書蔡文哲今天(23日)表示,共有3個批號的洗手乳生菌數超標,涉及違反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移請源頭廠商所在地桃園市衛生局處理,該局已依法裁罰4萬元,並命業者回收產品,3個批號的產品已在今年3月2日全部回收完畢銷毀。
一名賴先生去年開瓶使用「綠的」品牌洗手乳,洗了之後出現手部紅腫、刺痛等症狀,但是洗手乳製造日期都在3年效期內。賴先生將2瓶洗手乳送驗,沒想到生菌量都超標1200倍。
台中市食安處秘書蔡文哲表示,食安處在去年10月底接獲民眾反應,知名品牌洗手乳使用後,感覺有刺痛不適的症狀,食安處將民眾提供的檢體送食藥署檢驗外,立即到藥局、賣場等加強抽驗該品牌其他批號的洗手乳共5件,抽驗結果在今年1月底出爐。
連同民眾提供的檢體在內,共有3個批號的洗手乳生菌數超標,涉及違反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移請源頭廠商所在地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處辦,該局已依法裁罰4萬元,並命業者回收產品,3個批號的產品已經在今年3月2日全部回收完畢並銷毀,臺中市食安處將持續加強市售洗手乳的品質監測,維護民眾消費權益及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