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中國擴大竊取台灣產業關鍵技術與人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28日)審查多位立委提出的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增訂經濟間諜、納入境外敵對勢力定義及罰則等條款。不過,經濟部長王美花強調,不一定是修營業秘密保護法,因為近期許多個案都是由不當挖角衍生機密竊取,面相比較廣,行政院已從上位做跨部會的全面性討論,且也需要跟產業做溝通,將由大政策決定要修哪些法。
美中科技角力,中國近期加大對台不當挖角、竊密台灣半導體等產業關鍵技術與機密,引起各界矚目,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陳亭妃與何欣純、趙天麟等同黨籍立委皆發起提案,要修營業秘密保護法,例如要清楚界定經濟間諜行為並提高有關刑度,還有在此法中明確定義外國或境外敵對勢力,並提高刑責與罰金等各項法治。
不過,經濟部長王美花對於修營保法態度顯得保守,她在受訪時強調,從國安角度來看如何防範此事,大家最近都非常關切,但要不要修營保法,其實是要從更上位的視野來檢視,因為竊密樣態很廣,行政院已經展開跨部會討論來考量要修哪些法、補強哪些地方,且此事也需要與產業溝通。她說:『(原音)像剛才講的因為不當挖角衍生的營業秘密竊取,現在發生的很多案子,在前端是用不當情形在做挖角、招人等等,這個他其實面比較廣。第二、大家關切的確實是台灣比較強項的比如說半導體相關人才,比較有特定領域等等,所以在上位討論的時候,可能是針對要強化的是要不要去界定哪些技術或者是哪些業別要特別強化。』
對於境外敵對勢力所指對象,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援引反滲透法的定義表示,是指跟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者,但是否包括中國大陸及港澳,實質認定則需要再做思考。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強調,,由於台灣持續對中國增加出口,營業秘密保護法修法須留意顧及兩岸經貿活動,不應造成台商出口中國的不便,且美、日等企業也可能竊取我國機密或挖角。王美花則回應,目前營業秘密保護法是所有營業秘密,涵蓋國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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