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說明: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陳思明攝
台北地檢署今(11)日偵結松山之亂,全案由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張智堯密集調查下,依毀損公物、毀損器物等罪,起訴掄椅子砸壞值班台電腦的四海幫成員徐權,另9名成員因未對警員或公署動手,罪嫌不足下予以不起訴處分。
另,涉犯滅證罪的中崙所長許書桓、巡佐傅榮光,為迴護同仁知法犯法,然因兩人無前科且歷年考績均為甲等,更屢獲嘉獎表揚,應無再犯之虞,兩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並各支付公庫15萬元,且須受4小時法治教育。
至於涉嫌縱放人犯的副所長顏敏森,即便當下有制止毀損公物的徐權,檢方認為,顏員當下尚未全盤掌握緣由,依警察職權的判斷下,無法認定徐男行為觸法,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但是否涉有行政疏失,待警政署調查後處置。
而全案最關鍵的北市警局長陳嘉昌、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究竟有無介入施壓、關說,進而造成所長刪除關鍵監視器檔案?檢方取證相關人手機後,發現涉案被告均無施壓,且局長、分局長兩人是在案發後5天經媒體披露才知悉。
調查指出,所長坦承為顧及教官顏面,及同仁驅離民眾後未移送毀損公物部分,擔心影像外流將影響警界顏面,才接納巡佐的建議,「教官的這件事,他們都沒有處理,又沒有移送,會不會有影響?把影像處理掉。」
據悉, 所長將監視器主機鑰匙交給巡佐後,案發當晚由巡佐刪除黑衣人砸毀值班台電腦的畫面,刪除了關鍵96秒畫面。檢方擴大調閱所內監視器,發現共有12段監視器畫面,清楚錄下所長、巡佐刪除檔案的畫面。 更離譜的是,巡佐在案發後7天還傳訊息給所長「老大,對不起害了您,非常抱歉。」所長則回傳「沒事,我自己判斷的。」令人詫異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