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14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這次修法對於經評估認定有耐震疑慮的建物,政府採取積極的手段來加速處理,同時提高重建容積獎勵,希望雙管齊下,以及時降低災害,讓國人住得安心又安全。
內政部表示,在921大地震發生後,政府雖已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相關規定,但之前興建的6樓以上建築物全國約有3.62萬餘件,這些建築物因戶數多、整合不易、獎勵不足、實務執行上缺乏政策誘因,推動不易。
這次修法通過後明定,都市更新範圍內,若有海砂屋及耐震能力不足、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在民眾已有拆除重建共識下,且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均經審議核定後,地方政府得依建築法規定程序先行拆除,另外考量上述建築物具有改善的迫切性,也同時放寬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的容積獎勵規定,期望加速都更進程。
此外,營建署也會持續輔導地方政府辦理老屋健檢,協助民眾診斷出有風險的社區,並輔導辦理都更改建,共同打造更耐震、舒適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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