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林祈烽今(14)日在市議會民政質詢,驚爆產後護理之家的護理師涉嫌虐嬰,除社會局加重處罰護理師30萬元,台中市衛生局也對護理之家負責人處以罰鍰。
台中市衛生局指出,已派員稽查該產後護理之家,因該機構護理師涉及虐童事件,負責人應負督導責任,依「護理人員法」最高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未如期改善者,可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此外,護理師行為也涉及刑事責任,將待檢調偵辦結果,依護理人員法規定,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者,可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
衛生局說明,該產後護理之家在102年成立至今,該護理人員自97年執業迄今,衛生局除依規裁罰外,也將針對該家機構不定期加強稽查,並加強宣導產後護理之家督導考核,維護住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