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爆竹煙火安全,內政部今(20)日通過修正2項法規,新增一般爆竹煙火產品必須標示施放安全距離,並導入「預購個別認可標示」制度。
內政部表示,包括仙女棒、沖天炮和排炮等爆竹煙火,國內每年使用量高達2千6百萬個,用途大多以民俗節慶或廟會活動為主,其中98%從國外進口,考量現行國外產品進口後,必須在國內檢驗合格,才能逐一取出黏貼認可標示並裝箱,耗費許多人力和時間成本,內政部修法導入「預購個別認可標示」制度,實施後產品在國外工廠包裝時就可先貼上標示,進口來台後,經檢驗合格就可解封販售,節省國內張貼標示的人力成本。
這次修法也明定一般爆竹煙火產品,必須標示施放時應保持的安全距離,讓民眾有所依循,並作為執法人員違規事實判定或裁罰的依據;同時考量民眾施放使用的安全性,並新增產品最小包裝的總火藥量不得超過2百公克,一旦超過就必須分裝規定。
內政部指出,通過的2項修正草案將依作業程序在近期內發布,不過還是強調,當今社會十分重視環保,燃放爆竹煙火不但造成空氣污染,也會產生噪音,呼籲民眾儘可能採用爆竹音效,代替實際燃放。(圖:記者張柏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