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疫情指揮中心不斷強調,防疫的重要性,但還是有人不聽話,有一名女子從國外回來,沒交新冠肺炎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居家檢疫時,還沒戴口罩趴趴走,被開罰21萬元還拒繳,結果被行政執行署強制從銀行戶頭扣款,而台北市有有一名里長,外出沒戴口罩,被里民檢舉。
看到里長沒戴口罩,在菜圃裡整理花草,里民氣憤上前提醒,但里長雖然道歉了,但也覺得有點委屈。
不管旁邊有沒有人,沒戴口罩就是違反防疫規定,可得面對裁罰,而且,行政執行署硬起來,民眾如果不繳罰款,就會直接從銀行扣款。
執行命令清楚寫著,第三人存款債權,將扣押金額移送機關。
有一女子,今年3月回國時,因為沒繳交新冠肺炎核酸檢驗陰性報告,遭裁罰。想不到居家檢疫第一天,她又沒戴口罩趴趴走,再次被罰,總共21萬元,她遲遲不繳,最後被執行署台北分署從銀行戶頭,直接扣款21萬。
執行署臺北分署主任執行官林岡助表示,「經銀行回報說她存款,已經足額扣押,請銀行把這個款項先給付給移送機關,來清查這個罰鍰。」
台北分署統計,從去年到現在,已經接獲兩件沒戴口罩不繳罰鍰,被強制執行的案件。如果義務人置之不理,包括存款、薪資或不動產,都是扣款標的,民眾不要心存僥倖。
(民視新聞/杜怡萱、羅執中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