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曹逸雯 台北】
為遏止房地投機炒作,維護租稅公平正義及符合量能課稅,財政部已將不動產相關交易及所得查核列為今(103)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項目,提醒包租公、包租婆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務必如實申報,不要心存僥倖,以免被查獲不僅要補稅,還會被罰款。
財政部政務次長吳當傑今(26)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在被問到財政部要查房租收入時表示,財政部過去幾年一直都把不動產交易以及相關所得列為查核重點,包括房屋出租部分,如果房東有隱匿不報,稅捐單位會從戶數較多以及戶籍等管道進行重點式查核,包括主動查核、檢舉等。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不動產相關交易及所得查核作業的重點鎖定在奢侈稅、預售屋 (紅單)、一般租金、黃金店面、鉅額交易(豪宅)等,國稅局將鎖定名下擁有3間以上的房屋或黃金店面者,逐一交叉比對報稅資料,查核有無短漏報房租收入。
由於正值5月報稅季節,財政部提醒,有房屋租金收入的,務必要誠實申報,否則一旦被查獲,將被補稅及罰款,得不償失;另外,有出售房屋時,則需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一般而言,是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要注意的是,出售房屋如果是台北市、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8000萬元以上、雙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5000萬元以上者,則應以查得的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的比例計算歸屬房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15%計算其出售房屋的所得額。
根據財政部統計,近5年的重點查核作業,每年的補稅加罰鍰都為國庫增加了4、500億元的收入,不過,每年的查核項目都不太一樣,今年除了不動產相關交易部分,其他還有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的選案查核,以及地價稅、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的清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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