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銀行中壢分行理財管姓專員,為填補期貨指數投資等資金缺口,利用擔任邱姓等28名銀行客戶理財專員機會,以虛假投資方案,並與2名黃姓友人共同基於洗錢的犯意聯絡,收受被害人所匯入款項1億9千多萬元,再由黃姓男子等人,將款項轉匯入管姓被告金融帳戶,詐得款項,用於下注運動彩券、期貨指數投資交易等用途。檢方依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將3人起訴。另外,管姓被告還涉及詐欺取財罪嫌。
桃園檢方表示,全案經薛全晉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拘提管姓被告等3人到案,且扣得管姓被告贓款40萬2千元。另聲請羈押管嫌獲准。
全案日前偵查終結,管姓、2名黃姓被告涉犯洗錢罪嫌,此外,管男另涉詐欺取財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