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 Delta變異株入侵,指揮中心今(5)日宣布,修改境外移入確診者解除隔離條件,所有個案都比照Delta變異株確診者,間隔24小時2次採檢都陰性或Ct值大於30,才可解除隔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先前有新冠肺炎境外移入個案基因定序結果出爐時間較晚,如7月14日公布的案15425,原本初判是本土病例,後來因為有從美國入境資料,改判為境外移入。
羅一鈞指出,這名個案於7月22日採檢陰性,符合解隔離條件,隔天便返家,之後因改判境外移入,補做病毒基因定序,8月14日才通知衛生局該案感染Delta變異株,但後續採檢也陰性,仍符合解除隔離條件,對社區沒有明顯影響。
另一個案15508,自英國返台的境外移入個案,7月15日入境採檢陽性確診,但因基因定序困難,得進一步病毒培養後,8月10日才完成定序確認感染Delta變異株。
羅一鈞說,為避免確診者久候基因定序結果出爐,才能採取解除隔離措施,經專家會議討論決議,9月3日修正解除隔離條件。新版解除隔離條件,是將所有境外移入個案都比照Delta變異株,必須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或採檢日已達10天,間隔24小時2次採檢陰性或Ct值30以上,才能解除隔離;至於本土、非 Delta個案,僅需採檢1次過關即可解除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