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全「印尼電文案」在一審宣判,即使外交部證實電文的確存在,4名國民黨政治人物仍被判應賠償200萬元,並在三大報頭版下方刊登半版道歉廣告3天,至少要花300萬。媒體人趙少康今(14)日質疑,全案是司法追殺、政治判決。
趙少康指出,印尼電文第一頁開宗明義「我國營事業似已被若干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王育敏、羅智強、游淑慧、黃子哲等人在有憑有據下,法官仍重判應賠償200萬元,還要在三大報頭版下方連續刊登半版廣告道歉三天,至少也要花300萬,平均每人要賠125萬元。
趙少康質疑,外館電報是真實的,王育敏等人也盡到查證義務,而不是憑空捏造、空穴來風,刑事判決更強調「日期錯誤,被告主觀上沒有犯意,屬可受公評政治性言論」因此獲不起訴,民事卻依然重判。
趙少康批評,民進黨正在製造寒蟬效應,包括臉書批評陳時中就被提告並判拘役3天,到合理質疑「電文案」遭判賠200萬,顯見蔡政府利用司法限縮在野黨與民眾的言論自由,降低自己行政上可受公評的機會,製造社會輿論寒蟬效應的氛圍,不是一個謙卑傾聽民意的政府該有的作為。
趙少康強調,支持4人對不合理的判決上訴到底,還給王育敏、羅智強、游淑慧、黃子哲等人一個清白。(圖:趙少康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