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檢警聯手出擊,查獲62年次楊姓男子及76年次陳姓男子等,因製作、持有與使用仿造之行政院振興五倍券,涉嫌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詐欺、毒品、槍砲等案,於21日將2男查緝到案,22日裁定羈押。
警方指出,楊嫌製造並提供偽造證件予陳嫌代為租賃車輛得手後,遂交由楊嫌懸掛偽變造車牌使用,於110年10月16日凌晨4許行至斗南鎮大業路56號統一速邁樂加油站,持用面額新臺幣500元之偽造振興五倍券2張加油消費得手後離去,案經被害人發現有異,持該2張偽造振興五倍券報案,警方遂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
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經循線追查於110年10月21日在台中市烏日區一帶先行查緝陳嫌到案,於投宿之汽車旅館及租賃車內起出安非他命、吸食器、注射針頭、改造子彈等物,復經渠主動帶同警方至彰化縣和美鎮地區起出替楊嫌所藏匿之改造子彈共67顆、偽變造車牌用之英文、數字字母1批,另指證涉案楊嫌身分並帶同警方前往查緝到案。
吳文城主任檢察官也說,復於楊嫌住處起出偽造振興五倍券2張、筆記型電腦2台、彩色列表機1台等涉嫌偽變造五倍券之相關證物,另起出疑似作案時使用之偽造證件5張、偽造行照及本票半成品、偽造車牌1面、偽造車牌號碼影印字母2張、改造手槍1支、子彈8顆等物。目前依犯嫌證詞持續追查其他涉案人,並調查有無偽、變造振興五倍券流入市面。
圖說:雲林檢警聯手出擊,查獲楊姓及陳姓男子等,涉嫌偽造及使用行政院振興五倍券等案,裁定羈押並持續擴大偵辦。(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