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不僅是三星集團的二代少主,昔日更是南韓首富。不料他遭查出,2015年到去年間,曾非法注射精神藥物異丙酚(與鎮定劑類似藥物),今(26)日一審宣判,法官重罰7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65萬元)罰款。
根據《韓聯社》報導,李在鎔涉嫌在醫院非法注射40多次異丙酚。法庭上午開庭,認定違反毒品管理法的李在鎔有罪。除了需要繳交罰款,也必須追繳1702萬韓元(約新台幣40萬元),跟檢方提出的罰金一樣。
李在鎔8月才因為貪汙等罪假釋出獄,沒想到隨後又因違反毒品管理法出庭。他當庭認罪,律師表示是因為李在鎔適逢父親去世,加上先前的審判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才會使用藥品,他承諾未來絕對不會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