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五倍券10月8日正式啟用,不料,洪姓男子當天晚上就拿著彩色影印的五倍券,帶弟弟到高雄市鳳山區一家牛排館消費,當場被店家識破、報警。高雄地檢署迅速偵結,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將洪姓男子提起公訴。(溫蘭魁報導)
起訴書指出,10月8日振興五倍券開放使用的第一天,24歲的洪姓男子中午領了紙本的五倍券之後,就拿到印刷店向老闆表示,要影印做紀念,老闆不疑有他,於是幫洪姓男子影印了整套彩色的五倍券。
當天晚間,洪姓男子帶著不知情的弟弟,拿著影印偽造的五倍券到鳳山一家牛排店消費,2人共吃了190元的雞腿排和豬排,結帳時,洪姓男子拿出一張彩色影印、面額200元的五倍券要埋單,因為材質摸起來太過粗糙,店員察覺有異,於是報警處理。
檢察官偵查終結,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將洪姓男子提起公訴,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說:『被告是以彩色影印的方式,偽造紙本振興五倍券,再持偽造之五倍券去店家消費行使,在此呼籲,不法使用五倍券而涉有刑事責任者,檢察機關一定依法速查嚴辦。』
雖然洪姓被告提出自己有輕度智能障礙證明,供稱因為經濟狀況不佳,缺錢花用,才會動歪腦筋將五倍券翻倍使用,不過,檢察官認為,他雖然有智能障礙,但犯案時身上有帶現金,以便隨時應對,可見仍有辨識行為是否違法的能力,因此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