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父說,今天發生這個事情讓他萬分心痛,也感到心力交瘁,他的兒子喝醉酒闖大禍,是我管教不當、是我的責任,司法會給他應得審判,對於造成社會不安跟不良示範,「我在此向社會大眾深深一鞠躬道歉。再道歉。」
張父說,現在最重要的,是要對遭毆打的宋同學和宋媽媽「說聲對不起,真的很對不起」;他會每天祈禱宋同學早點康復,對於該有的慰問、致意、關懷、醫療賠償等,都會負起應負得責任,絕不逃避,希望「宋媽媽能給我們機會」,當面跟她道歉、致意,「真的很對不起妳。希望給我們機會來改進」。
事件發生時,因張敦量不滿瑪莎拉蒂被擦撞,與同車朋友共3人動手毆打宋姓大學生致顱內出血、顱底骨折,甚至還打電話叫來兩車8名朋友,所幸警方當時已抵達現場,但張嫌等人見警察到場還在叫囂,警方竟聽信三嫌說詞,認定車禍發生後,是張男和宋姓大學生「互毆」,因此以非現行犯、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等理由,在當晚輕縱三嫌。直到該事件在網路爆炸,盧秀燕在昨日(10日)晚間親赴醫院,向被害人母親鞠躬道歉,並要求依法嚴辦,警方才驚覺事情嚴重,改以殺人罪等罪嫌究辦。據悉,張男知道事態鬧大,恐遭檢方羈押,一度產生逃亡念頭,在與警方、律師溝通後,才在昨天下午4點左右,前往警局指定地點配合檢警拘提,辦案人員分別在台中市西屯區、東區、南投縣等地將涉案人帶到。全案經檢察官調查訊問後,認為被告張男3人分別涉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殺人未遂、第277條第1項傷害、第304條第1項強制等罪嫌,其中有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張男3人先前分別有多次傷害等犯行,顯見被告3人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上午8時許並由台中地院開庭審理。對於一開始輕縱三嫌,分局長蔡元戎解釋,因為員警抵達現場時,沒有看到群毆情形,張嫌等人已經住手,且被害人能自行走上救護車;而透過行車紀錄計畫面,雖然可以看到張嫌持棍棒,卻沒有拍到宋姓男大生被打的影像,警方第一時間也沒看到驗傷單,不曉得被害人傷得如此嚴重,才會誤判。警方指出,偵辦過程會許有誤判,但都是依照法律程序和證據偵辦,並無違失。出版時間:11/11 10:10
更新時間:11/1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