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逐步趨緩,考量完成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宣布,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指揮官陳時中說,過去居家檢疫期間,無論有無接種疫苗,外出規定一次就是2小時,新規定因應人道需求,完整接種疫苗的居檢民眾可外出4小時。
指揮中心說明居家檢疫者外出奔喪、探視更新後的相關規定:
1.已完成新冠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4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2.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或已完成應接種劑次但未達14天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3.如果還有外出需求,可再循以上程序提出申請,次數不限1次。
4.有關以上對象的疫苗認可範圍,不論在國內或國外接種,疫苗種類須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由民眾出示接種紀錄或證明認定。
指揮中心提醒,為了確保大眾安全,申請人需配合填寫防疫檢核表,探病者需先取得醫院同意後才可探視,並應遵循居家隔離/檢疫期間外出探視、奔喪或辦理喪事次數與時間限制,及外出時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及落實手部衛生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