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發生一起補習班對男童施暴事件,起因是男童動手打了班上女童,補習班負責人詢問男童過程中,竟出手毆打男童身體,負責人的先生也接連對男童施暴。
據了解,男童曾在校園攻擊同學,學校已介入關懷輔導,卻在補習班攻擊女同學;被補習班負責人不當管教,持木棍毆打男童身體,負責人的先生抓男童脖子壓住頭,並且反折男童的左手,施暴近1個小時。
男童爸媽帶孩子去醫院驗傷並且提告,檢察官根據監視器畫面和醫院診斷書,起訴負責人夫妻,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女童家長也認為,對方父母從未致歉,已經拿監視器畫面提告傷害,希望校方重視不要再有下個受害者。
另外,日前,屏東萬丹也發生補習班老師疑涉體罰傷害女學童案,案發後,學童就讀的學校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由輔導室進行學童心理輔導。
若家中孩童在學校或補習班發生類似施暴、不當體罰等事件,除向警方報案外,可通報地方政府教育局及社會局,如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重處6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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