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2)日與婦女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平均每5名婦女就有1人曾經遭受過親密伴侶的暴力對待。呼籲民眾發揮雞婆力量,在第一時間終止暴力,一起做被害人的後盾!
王婉諭表示:看到高嘉瑜在媒體前,揭露自己在親密關係中遭到暴力對待的遭遇,十分不捨,事後看到網路上許多不友善的言論,更令人感到遺憾。根據衛福部在前幾天公布的「台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最新調查報告」,發現台灣婦女遭到親密伴侶暴力的終生盛行率約為19.62%。這樣的數字背後代表著許多被害人的傷痛與故事。
婦女救援基金會杜瑛秋執行長表示,台灣在 2015 年增訂《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條,就已經將約會暴力型態的被害人也納入保護範圍,所以即使是非同居人的暴力行為,仍可依法尋求協助。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也說根據勵馨服務的親密關係暴力案件數中,每年約有10%屬於非同居人的案件類型。由於並非同居,相對人往往會以非肢體的暴力,如言語威脅、跟蹤騷擾、性私密影像、GPS 定位等方式騷擾被害人。而性私密影像的下架機制,更是協助被害人中必不可少的一環。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的陳孟秀律師提醒,若不幸遭遇親密關係暴力時,首先應要保存證據,包含拍照存證及驗傷、保存錄音及錄影等相關證據、任何相關對話內容的截圖紀錄,就算是對外的求救訊息也應該截圖保存;再者,絕對不能只將此些證據留存在自己的手機內,務必將資訊備份、傳遞給足以信任求援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