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好腫!有網友4日深夜在臉書發文稱遭桃園警分局武陵所員警帶回派出所毆打,並附上在派出所前拍的鼻青臉腫照,派出所公布監視器打臉,稱吳男和友人當天凌晨在KTV酒醉鬥毆,警方到場制止並帶回,還公布監視器表示吳男進所時即是滿臉傷,將對發文者依汙辱公署罪嫌究辦。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稱4日凌晨4點多朋友吵架,警察把雙方帶回派出所,卻在拘留室把人架起來打,不但把他上手銬在牆上,還輪流毆打,痛批執法過當,強調都有配合盤查,卻求助無門,根本是官官相護吃案,還附上吳姓男子右眼紅腫一片、在武陵所前持診斷證明書「臉部和雙手、前臂挫傷」的照片。
桃園警分局調查後發現,2員警4日凌晨3點45分巡邏行經大同路凱悅KTV前,發現有數名酒醉男子口角,還拉扯互毆倒地受傷,立即通報啟動快打部隊到場控制,才知是5男2女至KTV歡唱結束準備離開,其中吳姓男子突然將預備搭計程車的楊姓友人攔下,並搧了他幾個耳光,2男一度被勸離後又開始互嗆動手互毆,支援警力隨即將2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帶返所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