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阻酒駕歪風,立法院會今天(24日)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提高同車乘坐者的連坐罰,最高可罰1萬5千元。
酒駕肇事人神共憤,為遏止酒駕歪風,立法院臨時會24日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10年內第2度酒駕者,除了加重罰鍰及吊銷駕照外,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同時,這次修法也加重酒駕同車18歲以上乘客的坐處罰,從現行新台幣6百至3千元罰鍰,提高到6千至1萬5千元罰鍰。參與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說,提高連坐罰的目的不是處罰而是盼能有效赫阻悲劇發生。洪孟楷說:『(原音)把累犯的年限從現行的5年延長到10年,告訴酒駕者不要心存僥倖心理,並告訴同車乘客,把6百到3千的罰鍰提高到6千到1萬5千,重點不是在處罰你的金額,而是駕駛有喝酒的情況下,要互相勸阻不要開車。』
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明定酒駕初犯致人死傷即可沒入車輛條款,汽機車駕駛人酒駕、毒駕,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則依行政罰法沒入車輛;駕駛在警方酒測前飲酒、吸毒,則比照拒絕酒測處罰。
而為因應共享汽機車越來越興盛,為免心存僥倖民眾改開租賃車躲避沒入車輛規定,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新增租賃業者已告知禁止酒駕、毒駕等相關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違反時,得依原罰則加罰2分之1。
此外,為限制對酒駕者重領駕照,現行法規定加裝酒精鎖,否則處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這次修法則提高為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以及申請登記配有酒精鎖的汽車,才發給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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