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鐘雄經濟特別專欄】臺灣經濟體質轉型探源
文/彭百顯
現在臺灣的經濟體制大體上可歸類為自由經濟,雖仍有相當程度的政府壟斷現象,但基本經濟活動機制尚稱擁有相當程度之自由。但這些自由經濟體質並非自然形成,也非統治者的恩賜,吾人對自由經濟的價值格局應該相當珍惜維護。
1945年至1990年代之前的這段約半個世紀期間,臺灣經濟本質上係屬控制經濟體制。[1] 蔣氏父子威權40年間(1949-88)的中國國民黨政府,係以黨國一體掌控臺灣政經體制,致在經濟形成臺灣「黨國資本主義」體制。[2] 對此,楊國樞也說:[3]
臺 灣的「黨國資本主義」體制,係中國國民黨集將近半個世紀之黨政一體的專政經驗,在臺灣創造出來的一種以維護一黨獨裁的特權體制,透過這一體制,中國國民黨 可以政治的力量壟斷經濟的資源與利益,再以經濟的資源支撐政治上一黨一人的威權運作。最後,則結合政治的與經濟的力量,進而遂行社會的、文化的、教育的、 思想的控制,終於,在臺灣間建立了一個歷時四十多年的一元化威權社會。
我們這一代,就是在這樣一個威權社會成長,在壓抑的政經環境,自由經濟就格外引發關注,並始終成為我們心目中嚮往的經濟社會。
控制的經濟體質
黨國資本主義是國家經濟特質,與共產主義計畫經濟相去不遠。
臺 灣形成中國國民黨黨國一體的黨國資本主義體制經濟的歷史背景,其實際源頭係接收日本產業歸諸公、黨營的結果。日本曾經建設發展過半個世紀的臺灣,雖然臺灣 經過二戰美軍的轟炸摧毀,但戰爭結束後遺留給中國國民黨政府龐大臺灣日本產業,以及煙、酒、樟腦、度量衡等專賣制度(即公賣獨占體制),這兩者之結合,終 於造就中國國民黨控制臺灣經濟命脈的獨占地位。
二戰前,臺灣的企業家數,資本規模在臺幣20萬元以 上的企業約有53萬家,其中,日本人的企業佔有91.7%,股本佔91%;臺籍企業家只佔8.3%,股本僅佔9%。這些企業雖然大部分是民營,但許多產業 屬於獨占性質,產業結構比重達相當高。1945年10月,陳儀接掌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成立「臺灣省接收委員會」 接管所有日本政府在臺公有產業;其後,在接收委員會下成立另「日產處理委員會」以 進行所有日本在臺私有財產。接收物資不計,以下總計當時接收的日本財產主要項目情形如下表列:
臺灣省接收委員會接收日本財產簡表
1945年,日本統治前後,「臺灣經濟轉變最大的,就是戰前日本獨占產業(約佔全臺產業的70%)原封不動的被編入國民政府(即中國國民黨政府)國家資本中。」[4] 而陳儀政府自日本人接收的龐大資產,又幾乎全部改為公營,42單位為國省合營,劃歸省營為323單位,其餘撥交各縣市及中國國民黨黨部(為黨營事業之源 由)。據統計,當時全體公營事業之生產總值佔全國工業總生產值達80%以上;另民營企業約一萬多家生產值(生產日常民生必需品)僅約佔20%左右。[5] 由此可見,當時國家公有經濟與民間私有經濟之結構比重相差懸殊,是典型的控制經濟體制。也因為這些「公營事業」(含營黨)之結構體,以當時統治者的概念認 定,黨營即公營、國營,亦即黨國仍一體,一直維持至二十世紀晚期仍是臺灣經濟的主力,因而造成為期甚長的臺灣黨國資本主義之控制經濟體質特徵。
進一步探究陳儀接掌臺灣公署行政長官之後的主要治臺策略,其實就是掌控經濟命脈:
第一、 接管所有日本財產。成立「臺灣省接收委員會」,接管日本政府於臺之公有產業;並於次年另再成立「日產處理委員會」,接收日本私人財產。
第二、 掌控重要財產。沿襲日本煙、酒、樟腦、度量衡等專賣制度,獨占重要事業;並設置「石炭調整委員會」,專賣煤炭。
第三、 接管貨幣流通。單獨發行貨幣,掌握金融權。
第四、 控管公共運輸。掌管所有鐵公路、海運及倉儲運輸。
第五、 掌控對外貿易。成立「貿易局」管制全臺進出口貿易。
國家更替的經濟接續
日本統治正式結束,初窺二戰的破壞,阻滯臺灣工業進展約25年,四分之一個世紀。
1930 年代末,日本統治後期,臺灣經濟大體已進入工業時代,農業生產之產業結構比重約在40%,已落後在工業生產比重超過45%,臺灣經濟可謂脫離農業時代。 1940年代二戰期間,戰爭摧毀了主要的軍需工業,包括鋁葉、糖業、(酒精)、交通運輸(鐵路機廠、機關車頭機械業、漁船、貨船)、電信、肥料廠、礦廠、 鳳梨罐頭製造業、燃料油廠、城市小型製造廠等工業生產受創嚴重,工業化發展停頓,整整影響四分之ㄧ個世紀的時間,至1965年才見恢復臺灣經濟的工業時 代;戰爭對農業之破壞,相對工業並不太嚴重,影響較小。農業除肥料、人力外,生產秩序恢復較快,但遠洋漁業則毀損較大。[6] 這只是對經濟發展進程在國家更替接續的簡略紀錄,相同的經濟環境則是控制的經濟機制。
1949年之前,國民政府根本無法兼顧臺灣經濟,甚至忽視臺灣本身的發展。[7] 迄至1949年12月7日國民政府遷臺,政局才告穩定。而由體制觀察,臺灣經濟體制於1945-1949年在國民政府尚未撤遷之前,即有認為「已經徹底重建過,當時社會及經濟極端混亂,雖屬過後,卻不能忽略它的重要性。」[8] 1949年臺灣經濟的亂局,可由下列尹仲容當年記事的一些管制措施也得以窺知:[9]
1949年
1月 陳誠就任臺灣省主席。
2月 實施「三七五減租」。
3月 行政院電令中央駐臺機關由省政府指揮監督。
5月 臺灣銀行開辦黃金儲蓄存款。成立「臺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及「中央在臺物資處理委員會」,
由省主席任主委。
6月 新臺幣改制。(改幣基金黃金80萬兩)
10月 公布〈取締擾亂金融實施辦法〉,為「抑平金鈔波動」。
「生產管委員」成立對日貿易小組。
12月 國民政府遷都臺北。
尹 仲容的約略記載,讓一般不是生長在當代的國民可見識到1949這一年,臺灣社會是多麼紊亂不堪。而無論歷史如何變化,或時空異位,當權者的主要政治作為核 心,即在掌握經濟、金融。但再觀察當時的金融、物價統計,人民生活簡直就是「水深火熱」,不知如何生存。至於當代很多國民一定很納悶當時:為什麼政府要取 締黃金買賣?為甚麼銀行會開辦黃金存款?是甚麼理由要改制貨幣?一大堆疑問:為什麼這樣?答案應該有很多註解,但實質的關鍵則只有一個:政權只關心經濟命 脈如何掌控。
環顧日治結束(二戰後)臺灣經濟體質,由1949年起之控制,轉型至21世紀今日之自由,這真是一頁艱辛難忘的政經變革歷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