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積極培育菁英運動員,看似推出不少低報名費、高獎金的優惠政策,但本刊卻接獲多名選手投訴,中央的政策根本無法「上行下效」,因為培育選手的經費、獎金始終掌握在各縣市政府的各單項體育協會手中,選手們不但要向協會上繳遴選賽的報名費,即使比賽獲得好名次,就連選手和教練的獎金都會被抽成,讓原本家境清貧的選手、家屬們坐困愁城。
「我從國小開始學國際標準舞,最後因為興趣加上教練評估我有潛力,才開始認真投入競技舞蹈項目,其實我參加過很多國際賽事,但賽後回到台灣,總覺得政府對我們這些運動選手好像不是很在意。」董姓少年說。
董姓少年才年僅18歲就代表我國參與2019年日本亞洲運動舞蹈運動大會(ADSF Asian DanceSport Games)同時在國內總統盃、中正盃都曾獲得冠軍佳績,更是2018到2021年21歲以下的國際標準舞國手,儘管征戰多國為國爭光,事實上在國內參與賽事時多年來都因為「新北市體育運動舞蹈委員會」(下稱舞蹈協會)種種壓迫選手作法而受了一肚子鳥氣。
本刊調查,小選手們為了要拿到國際賽事門票,都會在國內先參加多場競技舞蹈遴選賽事,爭取成為正式選手,然而現今各地的運動協會卻把選手當成賺錢工具,不僅無視政府免收報名費鼓勵選手參加遴選賽的美意,甚至將他們微薄的獎金層層剝削。
本刊取得新北市體育處及舞蹈協會分別發出的「新北市參加111年全民運動會運動舞蹈選拔辦法」,其中很明顯的差別是,體育處的選拔辦法中完全沒有要求選手繳交報名費,而舞蹈協會的辦法中卻定出800至3000元不等的收費標準,且每加賽一組還得另收200至800元的費用,對家貧的選手來說是不小的負擔。
據了解,國內許多運動賽事,都要透過各地的單項運動協會報名,然而根據規定,選手並不需要繳交由各地方政府舉辦的遴選賽報名費用,只有等到被遴選為正式選手、參與正式比賽時才需繳交報名費,但各協會仍利用遴選賽向選手收取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的報名費用,選手們都敢怒不敢言,擔心一旦反抗,就連參賽資格都會被剝奪。
此外,選手若參賽得名,獎金也會被收繳,以全民運動會為例,選手若奪得第一名,獎金有30萬元,若參加雙人舞,每人可以收到15萬元 但協會就要抽走獎金的25% 、75000元。
「其實雖然我們年紀小,但我知道父母為了我們付出很多錢、時間,希望政府能對我們好一點。」同為舞蹈國手的葉姓少女說,許多偉大的國手都是從小選手階段即在各個國內運動賽事累積積分,最後才站到國際大舞台發光,但令人遺憾的是,許多小選手的夢還來不及生根,就被扼殺在地方運動協會的搖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