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回饋住戶與小商家 每戶約獲700元扣抵
民報
2014-12-18 00:0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8)日審議電價公式及回饋方案,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目前方案以回饋住戶及小商家為主,估有1291萬戶,若以每戶均分,台電90億利潤回饋,約可使每戶獲得700元左右抵扣。按經濟部規劃進度,希望明年元旦或下期電費可以抵減。至於新版電價公式,由於立委認為其中仍有包括台電管理、計算基礎等疑慮,朝野立委決議將在下週再召開公聽會聽取意見後再行審理。
立法院經委會今審查電價回饋與電價公式,日前經濟部仍堅持電價回饋方案要等電價公式過關後才開始規劃,並強調「錢都在那不會跑掉」,不過今日經濟部點頭同意將電價回饋與公式脫鉤,先處理電價回饋方案,希望下一期電費或者明年元月就可以回饋給民眾。
根據目前經濟部規劃電價回饋方案,為避免用電大戶,這次燃料價格下跌所累積盈餘約90-100億元將以回饋一般住戶及小商家為主,回饋用戶包括民國101年及102年兩階段電價調整方案中,民生用戶330度以下以及500度未調整部分。
此次回饋政策已規劃兩種方案,首先若以戶均分,每戶可分得新台幣7至800元,若以度數計算,則民生及小商家用戶各設有700、1500度上限,亦即先設算每度回饋金額,再乘上每月實際用電度數,但各以700度、1500度為上限,此兩方案將交由立院定奪。
至於新版電價公式部分,由於台電的經營管理績效已遭詬病許久,今日朝野立委提出新版電價公式六大疑慮,包括「台電管理失靈、無效率、支出浮濫及不當投資等問題仍未進行檢討修正與改善」、「核算合理費率之基礎『最適自有資金』未明確定義」、「全數以長期資金成本為投資報酬率之估算基礎,有欠妥當」、「風險貼水未訂定上下限範圍,恐有空白授權之嫌」、「購電費用已達全部銷售成本24%,且隱含於燃料項目中,必須商榷」、「未釐清虧損原因與責任歸屬,並精算回收時間,籠統以重建成本名目將全部虧損轉嫁由全民負擔,有欠妥適」等,因此提案先召開公聽會後再行審理。
不過在新版電價公式中,今日唯一有共識的,則在過去用來彌補台電累積虧損的「重建成本」項目,立委認為既然台電今年已經獲利,且折舊、維護等費用也已經包含在公式當中,不應該再設計有重建成本這個項目。對此,經濟部長鄧振中當場同意重建成本的每度0.1元可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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