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無可否認地,與其他國家相比,台灣不動產相關稅負確實長期偏低,甚至到不合宜、有利炒作的地步。不過近年相關團體揭發及媒體傳播,愈來愈多人發現這樣的不合理現象,因此目前社會氛圍確實傾向改革。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官方目前的應對調整,離實質改革仍有一大段距離;如日前相關報導指出,去年7月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建物,由於適用新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導致房屋稅大增,就再度凸顯了這樣的問題。
根據業者說法,包含最近完工的一些新豪宅,或去年底取得使照,先前謠傳頂樓住宅戶一坪賣到3百萬以上的大直宜華酒店,都因為適用新的房屋構造單價計算房屋稅,結果比舊制增加甚多,有些差別更達一倍。商仲業者指出,這導致持有者成本增加、投報率下滑,影響遠高於懸而未決的房地合一課稅。
台灣的不動產稅制,不但交易、贈與、繼承等產權移轉時須繳的資本利得稅偏低,持有稅也有一樣情況;因此才有強調採實價認定的房地合一新制,並施行稍早雙張會後祭出的囤房稅,及更早的北市豪宅稅。雙北市調高房屋構造單價,或單純提高持有稅,也都是依循相同方向的產物。
不過目前所見的官方稅改模式,還是有很大的檢討空間。房地合一當然有很多空間待討論;雙北市調高房屋構造單價調漲也有問題,如原本是想反映房屋價格上漲的事實,因此單純調高之,結果卻形成另外一種的形式不公。
就好比過去一年內交易,因為土地公告現值適用同值,結果形同免稅的謬誤一樣;去年7月前取得使照者,照理說無論構造成本或市價,和8、9月後取得使照者應該差不多,但因為時間點落差巧合(或不巧),結果一個適用舊制,一個卻要適用新制,房屋稅於是差了一倍。請問這就是制度改良,就有租稅公平了嗎?
住展企研室認為,不動產資本利得稅制變革當然重要,但如無持有稅同步修正配合,不但事倍功半,更可能產生閉鎖效應,造成交易量縮,業者喝西北風,從業人員失業、政府收不到稅。更重要的是,賣方還是會把增加稅負轉嫁到售價上,價格不降反漲,自用客還是負擔不起,結果沒人得利。
其實業者自己也說了,持有稅提高的威力更大;況且即便短期房價鬆動,如果長期仍走揚,則每年實質稅率僅千分之一的持有稅負,對照動輒百分之一的房價上漲投報率,則只要有足夠資本等待,誰不會投入?
所以這代表,無論出發點無論是平抑房價還是健全制度,都不能只改良交易稅制,而不同步檢討持有稅;而且不能只是調高稅率,稅基才是更大關鍵。作法上也不能如雙北市這樣,只依循現有的計算模式作調整,而應透過實價資訊及估價專業,與實價或市價隨時連動,才不致發生上述的另一種租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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