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用過核廢料 台電澄清:不處理才不負責任
民報
2015-02-17 00:00
台電今(17)日公開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預計花費超過112億元來處理1200束燃料棒,且處理時間將至2035年,即將於3月16日截標。消息傳出後,引發環保團體一陣撻伐,讓台電趕忙對外澄清表示,國際上將用過核廢料進行境外處理作法已經很成熟,且用過核廢料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將核廢料送到境外處理才是負責任的作法,不處理才荒謬。
經濟部長鄧振中也表示,核廢料處理問題是整個社會都得面對的問題,現在除了存放台灣之外,又多了一個選項,如果現代科技可以處理的更安全,對國家、社會都是好事,核廢料送國外處理為選項之一。
核廢料處理問題,鄧振中指出,整個社會都必須面對,目前核廢料處理除了存放在台灣以外,又多了一個選項,他認為「如果有現代科技可以處理的更安全,有什麼不好?」
台電準備將1200束用過的核燃料送往到海外處理,以免2座核電廠的運轉及延役計劃受到影響,也解決現存核廢料儲存空間不足,同時於今日上網公告對外招標案,預計將以112.57億元處理,並將於3月16日截標,台電指出,第一次公開招標若不達3家廠商投標便將會流標,若順利最快今年底第一批300束就會送出國。
但此一招標案一公布隨即引發環保團體批評,台電將高階核廢送往國外處理非常荒謬,除國際間對境外處理方式充滿爭議,且可能20年後還得運回台灣。
台電傍晚也特別對外說明表示,台電此次公開招標處理的用過核燃料所需預算約112.57億元,將由核燃料所產生的電能提撥每度0.17元的核後端基金來支付。對於外界質疑,台電表示,用過核燃料是既存的問題,不管未來是否繼續使用核能發電,核能電廠是否除役或延役,均需積極處理,境外再處理是對環境的衝擊最小,也是國際間普遍採用的處理方式,如果不處理,留待下一代解決這個問題,反而是不負責任的作法,不符世代正義的原則,反對境外再處理才荒謬。
台電核能總工程師林德福表示,現在包括日本、俄羅斯、英國、法國等都有能力可以處理,且不管運輸安全或再處理技術都很成熟,對於外界批評用過燃料數量1200束只佔核一、二場的4%,卻要花費多達112.57億元是浪費,林德福強調,此計畫本來就是先看小規模試行的可行性,提供國內用過核燃料長程營運策略更多元的選擇與彈性。
台電指出,再處理後可再利用的鈾及鈽將不會送回台灣,只有約原體積1/5的玻璃固化廢棄物,未來將運回台灣併高階放射性廢棄物一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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