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當台北市長柯文哲宣布把市府所有的捷運聯開住宅,釋出作為公共住宅出租以來,輿論對於「房子是拿來住的,不是拿來炒作的」之議題,產生正反兩面激辯。住展房屋網企研室也同意,房子的本質當然是用來住的,但各界不應只在「住」與「炒作」間打轉,而是該轉頭檢討中央到底做了什麼、並要求官方儘速改革,才能導正一切亂象。
對大部份民眾而言,「買房子」是一輩子中最重要的事;俗話說「成家立業」,成家指的是結婚,而過去台灣年輕人買第一間房子,往往都在結婚之前,所以成家所指的廣義涵義還包含了買房子這件事。然而,因近年房價飆漲過快,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越來越多,即使結了婚,也一樣買不起房子,只能靠租賃解套。
但客觀來看,高房價的成因錯綜複雜,單純把所有責任推到房產投資客身上,似乎過於直觀,也不盡然正確。因為台灣居住不正義,根源在於政府不作為,不作為的結果,才導致房地產亂象叢生。
其實在老早前,就已經有不少學者呼籲,政府應儘快釐清「住宅」用途,到底是「必需品」?還是「投資商品」?
倘若是必需品,就必須訂定嚴格法令禁止炒作,甚至參考德國法規,為炒作行為訂立刑責。倘若是投資商品,那麼政府應仿照其他資本主義國家,大量興建社會住宅,提供買不起、或不想買房民眾另一個居住選擇;即使買不起,也該租得起、租得輕鬆,維護居住的權益。
有不少人批評買不起房子的人,認為「買不起,就去租啊,某某歐洲國家有幾%的人都在租房子,又不一定要買房子。」這種話只說對了一半,因為歐洲國家租屋法令健全,加上政府提供大量社會住宅,所以寧願租房子的民眾比例高,但台灣卻完全不是這個樣。
長年以來,台灣中央政府不作為的態度,是高房價問題惡化的元兇。現在民眾把高房價問題全推給投資客,只是看到問題的表徵,並未直指問題的核心與根源,反而跌入貧富對立的泥淖當中,未能趁民氣可用,鼓動中央進行更大動作改革,實在有些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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