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馬有像?修法反網路霸凌 翟本喬酸朱立倫「搞不清楚」
民報
2015-04-27 00:00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27)日召開記者會稱,將推動修法反網路霸凌,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日前也有類似見解,不過,柯文哲競選時的網路顧問,和沛科技總經理翟本喬評論,「行政院、總統府和考試院都上過課了,他還沒,還搞不清楚網路是怎麼回事」。
總統府今年2月13日邀請翟本喬來「授課」,事後馬英九也在臉書專頁po文,說他今天早上當學生,接受「翟本喬老師、張維志老師、以及張育寧老師」上課,結束後馬英九強調他將要反擊(網友)的決心,翟本喬事後也表示,「馬英九若把網路當媒體操作,注定失敗,也代表他沒有好好聽課」。
翟本喬今天則是在臉書轉貼新聞《朱立倫籲立法管網路言論 網友憂「戒嚴」恐再臨》的新聞連結,並做以上評論。但他並未明言反對或贊成修法。
「好吧!這裡針對這個議題提供一個一分鐘濃縮版」,翟本喬文中指出,「不要把網路當成一個媒體,網路和整個社會的結構是幾乎一樣的」。
翟本喬說,「不該對整個社會做的事,就不該對網路做」,「想要對網路做的事,想想看如果對整個社會做了,會怎麼樣」?
網路霸凌的現象與「管理」是否傷及言論自由的問題,近來引發探討,是否修法或立法,贊成與反對者皆有。除了翟本喬發文外,多次槓上「婉君」的警大退休教授葉毓蘭今天也在臉書發表她在《東網》的專欄文章,文中強調應依法制裁網路霸凌者。
葉毓蘭指出,在網路盛行的年代,長於網路攻擊的年輕朋友們的確很令人敬畏,如果以網路的傳播力量、與網路工具的操控能力做為權力的評量標準,「『連勝文們』或『葉毓蘭們』都是超小的小小咖,「當然可能是網路霸凌的被害人」。
她表示,只不過「連勝文們」或「葉毓蘭們」可以自我保護,不受這些網路霸凌所影響,而年輕的「楊又穎們」、「Clementi們」,請不要輕易的向霸凌者投降,請向您身邊的長輩們求助,「讓法律來懲治那些懦弱、匿名、躲在暗處的霸凌者」!
葉毓蘭未提及是否應立專法,但強調「網路絕對不是法律淨空區」,她舉美發生的Clementi自殺案為例,「案發時,美國已經有45州對於網路霸凌訂有專法,當時偷拍的兩個同學也都分別受到法律制裁」。
葉毓蘭指稱,「在台灣,雖然NCC主委認為這些行為屬於言論自由,無法可管,也還沒有訂定反網路霸凌的專法,但是刑法對於這些行為仍有法可管」。
她列舉相關的法條規範,「例如在網路上公然散播不實言論而造成他人傷害,則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誹謗(毀謗)罪;辱罵他人,則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散佈、播送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則觸犯妨害風化罪(刑法第235條);若是有意無意地恐嚇他人,還有可能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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