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一場芮氏規模7.8的尼泊爾大震,搖出民眾對震災的恐慌,電視名嘴紛紛將情況類比台灣,一再強調假設我國發生如此大震(特別是北中高等大都會),災情嚴重將令人難以想像,並呼籲政府應盡快加速推行防災型都更,才能有效預防傷亡的發生。
防災型都更為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拋出之議題,原本選定8個示範點推行,然而隨著人去政亡,所謂防災型都更徒具空想,這幾年來政府也沒有任何作為,只有在震度較大的有感地震發生時才被提及;不過住展房屋網企研室直言,防災型都更不僅牽涉人民居住權與人身安全,同時還有龐大的都市開發利益,若無成熟的配套措施,鐵定會變成炒作牟利的一大漏洞。
首先在法源上,並沒有『防災型都更』這樣的名詞,都更條例第七條中指出,主管機關可基於災防與災損考量,訂定都更計畫,因此防災本來就是都更的目的之一,並非新興概念,特別強調防災反而是脫褲子放屁,因防災本就是都市更新的原則之一,換言之,所有的都市更新都是防災型都更。
除非未來依此條款另立『防災型都更施行細則』,否則防災型都更便與一般都更無異,沒有道理獲得比一都更案更多的容積獎勵,因此若要政府力推防災型都更,修法絕對是勢在必行,不然就名不正言不順。
其次,既然都更的目的是防災,那理所當然應該以『災害潛勢區』為推行重點,但放眼現今都更案,是位在災害潛勢區的多,還是市中心土地利益高的地方多呢?答案明顯是後者,因此若想以高容積獎勵來實踐防災型都更,就必需嚴格規範推行區域,避免建商以防災之名,在非災害潛勢區取得高容積炒作房地產。
但社會大眾怎麼會知道哪裡是災害潛勢區呢?這便是政府應該公告的資訊,哪些老舊社區位處斷層帶(特別是逆斷層)附近應十足揭露,若當地民眾清楚所居地是危險地帶,參與都更的意願自然會高,整合起來也更順利,然而政府總以會影響房地產價格為由,不主動公開地質災害區資訊,此舉明顯與防災目的背離,讓人質疑是別有居心。
再來,內政部曾以台北市發生規模6.3地震為例,全市將會有逾4000棟老舊民房倒塌,把致災重點單純歸咎於建物耐震係數不足,但在實務上來說,房屋狀況與造成災害並非絕對,若是距離斷層帶近,震度大,即使屋齡新,受害程度也會高於遠離斷層帶的老房子,因此房屋老舊與否為次要因素,致災重點在於房舍所在地是否安全,但官方卻不願公布這方面資訊,實在本末倒置。
最後,拉高容積獎勵也是個兩面刃,高樓搖晃程度大,倒塌時對地面的影響範圍也比較大,若都更區沒有保留足夠的疏散空地,又遭高樓層層環抱,那民眾逃到戶外也只有被壓死一途,且高樓除了自身有倒塌危機外,壓垮鄰房的機會也比低矮建物高。
再說民眾遭低矮建物掩埋還有生存機會,但壓在高樓底下就難有逃出的機會,故要以容積獎勵作為防災都更的誘因時,仍應以空間整體的安全性為前提,才不會讓防災目的被利益取代;而從現今政府對都更的態度來看,對於災防著墨甚低,反而處處以房價為考量,若不讓利益導向在防災都更中退居二線,非但災防無望,還可能讓民眾的處境更加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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