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新光三越氣爆案消防局調查鑑定報告28日出爐,判定發生原因為瓦斯氣爆,至於引爆主因正由檢方後續調查;台中地檢署已先後複訊42名證人,暫無人轉列被告。新光三越業者27日提報整體整建修復計畫,爭取盡速復業,但市府認為仍未完備,要求依規盡速補正,才能申請恢復使用,無復業時間表。
台中市消防局副局長楊元吉表示,專案調查小組共勘查13次、累積近百位調查人次,在12樓搜到多樣關鍵證物,包括菸蒂、電線、瓦斯管、圓盤切割器等,已完成鑑定書,相關學者、專家組成的氣爆鑑定委員會,一致通過同意氣爆發生原因為瓦斯氣爆。
消防局昨將鑑定報告書及相關資料封箱送交台中地檢署,強調後續由檢方調查釐清,因案件偵辦中,不便說明引爆確實原因。
市議員陳俞融批評,歷經近百人次勘察、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召開專家鑑定會,結果僅確認「瓦斯氣爆」,未能進一步釐清具體原因、責任歸屬及是否有違規使用瓦斯等問題,40多天的調查究竟做了什麼?她質疑鑑定報告交差了事,無法讓市民信服。
台中市經發局指出,責任歸屬由檢方偵辦中,公用天然氣事業若違反《天然氣事業法》,將依規查處;都發局表示,會依火調報告看是否涉及室內裝修行為,若違反《建築法》規定,將裁罰6至30萬元。
都發局指出,業者27日已提報「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但外牆、結構、升降機、消防、瓦斯、水電管線及室內裝修等並未完整提出整體安全評估和專業簽證,請業者盡速補正,才能申請恢復使用。新光三越則希望盡速釐清真相,待事證明確再後續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