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趙姓女子於2023年間,將自己飼養的品種貓送至寵物醫院就診,卻竄改診療收據,將原本1萬4750元的費用變造成17萬1300元,誇大11.6倍,並以此在網路上發文募款,聲稱救助流浪貓,最終詐騙3名愛貓人士共1萬4500元善款。案情曝光後,趙女雖已全數退還款項,但仍被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刑9月,宣告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趙女並無收養流浪貓,卻於2023年9月2日,將其品種貓至寵物醫院就診後的收據拍照,並利用圖像處理軟體「美圖秀秀」進行變造。她將藥劑費4500元修改為8萬4500元、全血球計數600元變造為3600元、生化檢驗2000元變造為5萬2000元、貓發炎指數1200元變造為3萬1200元,最終將總費用從1萬4750元膨脹至17萬1300元。
趙女於同年9月5日,在其IG帳號發布募款貼文,聲稱「很遺憾這次接來的小貓確診貓腹膜炎(FIP),俗稱貓咪黑死病…他真的非常需要你們的幫助」。她還附上變造的收據及自己的銀行帳戶號碼,吸引善心人士捐款。最終溫姓、林姓及吳姓3名愛貓人士分別匯款1萬、2500元與2000元,共計1萬4500元。
該筆高達17萬餘元的虛假治療費引起寵物醫院注意,醫院隨即發文澄清「今天晚上有募款文,內容涉及更改醫療收據,請民眾小心!該貓為有主人的品種貓,並非流浪貓」,並強調醫院「未收取誇張不實的醫療費用,也未參與募款行動」。趙女見事跡敗露,趕緊於IG發表道歉聲明,並將善款全數退回,但仍遭檢舉詐欺。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認為,趙女坦承犯罪,且已全數返還款項,考量其悔意,依「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共3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合併執行9個月,宣告緩刑3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維持原判,但此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