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薈素超標 台鹽、聯華、杏輝6家違規產品下架回收
民報
2015-05-15 00:00
食藥署今天公布含蘆薈成分的食品抽驗結果,抽驗10件有6件不符「蘆薈食品管理」規定,其中不乏大廠產品,包括聯華食品的「KGGHECK纖油解膩錠」、台鹽公司的「膠原千姿膠囊」、杏輝藥品的「優倍多順暢美顏錠」、遠東生技的「纖吃纖盈-窈控33」等。
食藥署函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進行抽驗市售含蘆薈成分等10件產品,依食藥署「蘆薈食品管理」規定,含蘆薈成分食品的蘆薈含量,不能超過天然背景值3000mg/kg,這次檢驗不合格的6件食品皆超出標準。
6件包括台鹽「膠原千姿膠囊」含量50576 mg/kg,比背景值高出約15.85倍;其次是船井醫朵公司「burner倍熱順酵錠」含量47886 mg/kg,比背景值高出約14.96倍;第3件是杏輝「優倍多順暢美顏錠」含量32733 mg/kg,比背景值高出約9.91倍;第4件為中美兄弟製藥的「KOKOG-阻澱力」含量20065 mg/kg,比背景值高出約5.69倍;第5件是聯華「KGGHECK纖油解膩錠」含量8704 mg/kg,比背景值高出約1.9倍;第6件為遠東生技的「纖吃纖盈-窈控33」7399 mg/kg,比背景值高出約1.47倍。
食藥署表示,以上產品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依法規定要求違規產品下架、回收及銷毀,可處業者6萬元至2億元罰鍰。
食藥署說明,蘆薈可供為食品原料使用,但需確實經「完全去皮」後才能加工使用;蘆薈素主要存在於外皮,果肉僅有少量,若去皮不完全,或加工時污染,或經特定手法純化,蘆薈相關產品便可能存有較多量蘆薈素。
食藥署說明,符合「蘆薈食品管理」規定的蘆薈原料,如經磨碎乾燥等加工處理,且其蘆薈素含量與天然含有量3000mg/kg相當,才能供食品原料使用,否則業者應依「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製造前先向該署提出資料證明安全無虞,不過,這次不合業者從未提出安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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