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真菌產品魚目混珠 靈芝樟芝7月如實標示
民報
2015-06-26 00:00
被視為保健功效的樟芝與靈芝真菌產品,往往價格逼人,其中,這類產品來源又可分為是子實體或是菌絲體醱酵,功能差異大,為避免業者魚目混珠,保護消費者權益,食藥署要求製造真菌類食品的業者,從7月1日起如實標示。
據中華民國微生物文教基金會指出,靈芝生活週期可分為孢子、菌絲體和子實體3個不同階段,市面上的靈芝產品種類多,來源有菌絲體、孢子和子實體,功效有差異,子實體所含的成分種類遠多於菌絲體,靈芝子實體所含的活性多醣肽成分高,組織也較完整,使用於健康食品價值較高。
南台科技大學教授李順來曾發表指出,利用菌絲體醱酵而得的牛樟芝產品,其多醣體成分含量高,但次級代謝物含量則較低,因此免疫提升的效果較強,但保肝、抗腫瘤的功能較差;相反的,子實體的多醣體含量低,而三萜類含量高,所以抗發炎的效果較強,相對的降低免疫力的效果也比較明顯。
坊間真菌類的產品包裝只有一大朵菇為商品圖示,民眾難以分辨差異。食藥署科長李婉媜指出,7月1日後製造的產品,通通不能魚目混珠,外包裝必須明確標示原料的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加註使用部位為子實體、菌絲體或子實體加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不能以圖片誤導。
李婉媜進一步說明,依照新標示管理原則,未來只有使用「子實體」或「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的產品才准使用靈芝、樟芝等名稱和照片;相反的,如果業者使用的是「菌絲體」就不可以只標示靈芝、樟芝等名稱,必須完整標示為「○○菌絲體」,其外包裝不得出現靈芝、樟芝等圖片。
食藥署指出,標示不合格,以致消費者誤解的真菌類食品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衛生機關可依法開罰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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