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前陣子惡房東張淑晶以不平等合約坑殺房客,讓國人開始重視租賃市場中雙方失衡的權利義務。而暑假適逢學生租屋的高峰期,內政部提醒學子租屋時除應觀察週邊環境、檢視屋況外,並需詳閱契約書,盡量採用內政部版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訂約,以保障自身租屋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租屋糾紛。
為導正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內政部已於91年間公告範本供各界參考使用。其中內政部版契約書內容,對於『租金約定及支付』、『租賃期間相關費用支付的約定』、『提前解約條件』、『房屋損壞修繕費用約定』、『租期屆滿及爭議處理方式』等事項,比坊間出售版本更能保障租賃雙方的權。
內政部強調,為因應社會環境變遷及租屋市場需求,也已著手研修『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研議增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解決房屋租賃雙方的當事人權利義務失衡問題。內政部提醒,民眾在簽約前,應停、看、聽。詳加審閱租約內容及了解相關資訊,如有發現租約中不合理的條款,應主動向房東爭取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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