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雙北市屋齡逾30年的老舊公寓遍布,單單新北市就有近88萬戶老屋,隨著都市人口高齡化,沒有電梯的老公寓對長者而言並非理想生活空間,因此近年來新北市力推老舊公寓加裝電梯計畫,只要屋齡15年以上,且住戶百分之百同意、有適當空間的無電梯公寓,就可獲得最高達總經費50%的補助款。
然而這般良政多年來卻只有兩例達陣,成效相當落漆,明明官員們都說民間詢問度很高, 政策也很受歡迎,那為何會不見績效呢?住展房屋網企研室一語道破,若1樓住戶違建與老舊公寓佔用公共空間的問題不解決,舊公寓升格電梯宅邸的政策,永遠都是一個看得到而吃不到的雞肋。
首先,要裝電梯得有至少約1-2坪的公共空間,但老舊公寓因早年制度不健全,公共空間多遭占用,特別是1樓住戶往往將公共空間私用化,闢為車庫、花園……,要他們把空間吐回來,幾乎是緣木求魚。
再者,連一般大樓都會有低樓層住戶認為用不電梯,而不願繳管理費用,公寓加裝電梯時當然也會面臨類似問題,對1樓住戶而言,既然自己用不到電梯,又要因裝電梯而損失使用空間(雖然明明就占用公共空間),自然不願簽下同意書,偏偏政策又規定要全體住戶同意,就發生如同都更案一般的『一戶不同意,全部輸輸去』的窘境。
此外,縱然部分公寓有足夠空間可裝電梯,但在維護與公電費用上又有一番角力,畢竟電梯是公共設施,電費與維護費自然得由住戶共同分攤,但1、2樓住戶甚少使用,別說維護費,連電梯公電都不太想負擔,社區裝電梯的美夢終究難以實現。
當然許多人會將低樓層不願配合的癥結,歸咎於缺乏公益心理,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政府既然要推行政策,就必需有更積極的態度,畢竟鄰里間都不想為了加裝電梯產生嫌隙。官方應協助社區協調,同時對1樓違建戶施展公權力,讓公共空間能回歸公眾,進而促成公寓轉型電廈。
但官員們目前提出的因應措施,卻盡是些不著邊際的滑稽作法,如採用落柱型方式架設電梯,讓電梯從2樓開始起降,藉以避開1樓,這種方法實在是鴕鳥心態,不從根本解決問題,反而規避問題,況且從2樓架設電梯有何意義?對行動不便者而言,爬1層樓都困難重重,電梯從2樓開始裝,根本沒有減輕民眾負擔。
更甚者還有建議公寓採用外掛式電梯,稱如此可增加權狀坪數,使房產增值,藉以增加公寓裝電梯的誘因,這種方法更是可笑,公寓裝電梯的本質應著眼公眾利益,房產能否因此增值應是其次,但官員卻本末倒置,反著眼私人財產的增值效果,如此將減損政策公益性,還提供投機者另一項炒作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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