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於廣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打造低碳城市之優質居住型態,帶動太陽光電發展與系統設置技術,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政府104年度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並編列500萬元補助民眾及團體於桃園市合法建築物上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每件補助最高設置容量30峰瓩元。
鄭文燦市長指出,台灣已面臨能源短缺的危機,但是電力來源的開發需較長時程,綠能推動是我們的重要政策。去年桃園市用電量占全國的13.5%,其中住宅、服務業及機關學校等三大部門用電高達78億5636萬度,為節省用電,桃園市政府今年特別推動「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目標達成於本市廣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打造低碳城市之優質居住型態,並帶動太陽光電發展與系統設置技術。
經發局張昌財局長表示,截至104年7月31日止受理核定第一階段計畫書申請案件共計18件,太陽光電總設置容量累計達1238.33峰瓩,共可產出約110萬度電,減少約575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由於民眾反應熱烈,補助經費500萬元已提早申請完畢,預計明年度(105年)也會持續推動太陽光電相關補助,鼓勵市民持續落實節能減碳及推動綠能產業。
桃園市政府呼籲市民及團體與市府一起響應推動節能減碳,共同落實節約能源及推廣綠能政策,建構低碳、樂活桃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