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長,特警想說:渾身戰技 不只為了指揮交通
民報
2015-09-07 00:00
任職警界26年,好不容易成為北市「霹靂小組」特勤中隊成員,卻因屆齡被逼調職,不得不離開從警生涯最愛的特警工作。一名童姓刑警昨(6)日晚間在FB發文至警政署「NPA署長室」粉絲專頁,痛批特勤人員「屆齡條款」不合理,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面對屆齡條款,這名刑警感嘆,「我們的心在滴血」,「我們只能用『狡兔死、走狗烹』來調侃自己」,「我們全被國家擺道了」。
這名刑警(SWAT TONG,SWAT為特警通用之縮寫)透過臉書發文,向警政署長陳國恩喊話,他對「屆齡條款」迂腐無理「無法釋懷」,希望署長傾聽他們這「一小撮人的心聲」,改變不合理的制度,也盼有機會重回崗位服務。
童姓刑警文中先述說自己的從警資歷。他曾服務過10個不同類型的外勤單位,但一直嚮往進入「霹靂小組」,終於在民國92年(該員服務10多年後)通過「特殊任務警力訓練第四期」合格結訓,取得進入北市特勤中隊的資格,但當時因特勤中隊向力心極強,鮮少有人調出」。
到了94年,當時在市刑大的童姓警員才有機會,放棄改(升)任十序列偵查佐的機會,極力說服長官將他改派行政警察,調入台北市警局刑大特勤中隊,當時警政署並沒有『屆齡條款』的規定,因此他「滿心期待加入霹靂小組的行列」,希望「在這個單位燃燒熱情,直至退休的那一天」。
但童員放棄刑事積分,卻換來警政署在99年一紙「屆齡條款」規定,打碎他的理想。童員稱,他透過各種體制內管道建議,「在無數次的特殊任務警力複訓座談會」中向「警政署訓練科大長官」反映,願接受每年的職能檢測,以淘汰戰技或體能不適任的隊員。然而至今「得不到良性回應」。
「用年齡判人生死,是否太違反工作權及專制殘忍」?童姓刑警說,他們對未來的信念開始動搖。
童員在文中稱,「許多特勤的老兄弟在隊上已服務20餘年」,但卻在47歲時被強迫解編,「丟至交通隊、分局、保大等單位,重新開始學習基層行政工作」,「空有一身戰技卻連20幾歲的派出所小夥子都比不上」,「為國家奉獻自己的青春時光,苦練專業技能,「最後落得47歲之齡掛一線三星站在街頭指揮交通的下場」。
他說,這導致許多隊員深感絕望,紛想趁年輕提早調離,免得日後被踢出特勤,再被外勤小老弟笑我們又老又笨,「署長您可以感受這份落寞嗎」?
童員接著表示,各國軍警甚至國軍特戰單位,都非常重視經驗傳承與實戰經驗,而警署用「年齡」作依據讓內外友軍甚至民間人士都覺得不可思議,「多少菁英份子在這不合理的『屆齡條款』中黯然離去」,99年後至今,已有60人調出特勤,「即使撐到47歲的最後一天,也被人事室強迫調走」。
「霹靂小組」在警界是一個最小的群體,付出的熱情、血汗凝聚「藍衫軍」的 警界光環,「但現在因為『屆齡條款』使過去引以為傲的特勤警力分崩離析」,童員憂心表示,有實戰經驗的老特勤紛紛掛冠求去,「整個隊大多剩沒經驗的20餘歲年輕小夥子打第一線」,若因經驗不足、沒有沒有槍戰經驗的老學長傳承丟了性命,「誰又願意為這政策造成的影響負責」?
童員還提到,他們原本想找保訓會或監察院申訴,「警政署在招訓我們時,並沒有年齡限制,現在趕我們走,是否違反了工作上的『信賴保護原則』」?但他們還是忍耐,卻一次次失望;而選擇重回刑事工作,又因規定在45歲前必須初任刑警,「結果更悲情」,這名童姓警員的刑事資歷「全部歸零」,讓他和他的弟兄們覺得「被國家擺道了」!
儘管內文敏感,童姓警務人員的發文及粉絲頁上似已刪除或隱藏此文,但該篇文章仍有超過1200人按讚,而童員在撰寫過程中至少編修了10次,顯見其謹慎。有不少應為同僚的網友留言聲援,大嘆「不如歸去」,但也有人留言勸他「放下吧」,畢竟已付出青春,無愧於心。
士氣因「屆齡條款」受打擊的「霹靂小組」是否可能出現跳船潮?今年6月,親民黨台北市議員林國成質詢時曾指出,航警局要成立反恐中隊,這幾天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特勤中隊(霹靂小組)13名特警集體調到航警局,「難道是要逃離台北市府」?當時台北市長柯文哲對此回應,他不知道這件事;市警局長邱豐光則表示,任何同仁都有權利做職勤輪調或個人調動。
下圖:前特警貼文,希望警政署長陳國恩聽見特勤中隊「屆齡條款」逼退的不合理。(翻攝網路)
【本文出處;更多精采報導,請上《民報:www.peoplenews.tw》;《民報粉絲團 www.facebook.com/taiwanpeoplenews 》。】
熱門文章
9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