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鋼鐵業「嚴上加嚴」管制標準 將測PM2·5及重金屬
民報
2015-10-06 00:00
台中市民國89年訂定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並於101年進行第二次修訂,完整納入一貫煉鋼程序。為以更嚴格標準降低鋼鐵業對空氣品質的影響,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嚴上加嚴」,今年再次修訂第1條、第5條及附表等規定,提高相關標準,今年8月已公告,10月8日將在台中州廳召開公聽會,歡迎各界參與提供相關建議。
環保局表示,鋼鐵業是轄內排放量第二大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僅次於電力設施。為強化大型污染源管制,今年除制定「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及修訂「台中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外,鋼鐵業加嚴標準也一併進行檢討,加嚴鋼胚加熱爐排放標準,促請既存加熱爐於107年前汰換更新為燃氣設施。
鋼鐵業電弧爐及燒結工廠為主要戴奧辛排放源,環保局指出,台中市已在101年訂定全國最嚴格的戴奧辛管制標準,但為保障市民健康福祉,今年度將戴奧辛檢測頻率由每年1次提昇為每半年1次,並增訂平均濃度標準,個別煙囪排放標準雖維持0.4 ng-TEQ/Nm3,但全廠2座以上機組於相同檢測期間內檢測平均值,需小於0.2 ng-TEQ/Nm3,以達成管制目標。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重金屬排放狀況是我們關心的對象,有進一步調查及管制的必要,因而將PM2.5及汞、鉻、鎘、鉛、鎳、鋅及六價鉻納為定期檢測項目,以掌握排放狀況。標準草案將於8日下午召開公聽會,環保局誠摯邀請各界參與,也歡迎提供書面意見供環保局參考,使管制工作更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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