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冠廷/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會今(30)日進行市政總質詢的議程,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副總召許昭興、議員王淑慧、賴秋媚、廖本煙及邱婷蔚,針對「新莊產業園區市有土地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BOT案」提出質詢;痛批市府縱容廠商、損及民眾的權益,要求政風處、研考會及民政局調查清楚。
經發局副局長黃正誠解釋,這個BOT案主體是立體停車場,共4620坪、佔40%,回饋設施的「里民活動中心」有548坪、佔4.8%,里民可使用的設施合計約45%;此外,這個BOT開發案,經計算可完全回收土地價值,未損及市府權益,而且租金每2到3年會依公告地價調整,權利金也會隨著廠商的營收增加而調高,有最低收入保障,不會因為營運不佳而收不到權利金。
副總召許昭興指出,這是朱立倫就任第一屆的新北市長5天後,火速修約大幅讓利給廠商的BOT案,今年6月的第2屆第1次總質詢就已討論過,當時備詢的朱立倫被問得啞口無言,只能沉默並強調會詳細的調查,沒想到6月底送來的調查報告漏洞百出;痛批朱立倫市府虛應故事、只顧財團,5個月後的現在再問一次,就是要要求市府還給百姓應有的里民活動中心。
議員賴秋媚、邱婷蔚質疑,5個月後過去,當時市府給廠商百貨公司、電影院、婚宴會館等「附屬設施」高達10,781坪,比例約95.2%,迄今沒有改變也沒有檢討,商場都快開放一年,當初說好要給里民的活動中心,市民還是看不到也用不到;不僅內部天花板漏水、緊急排風系統阻塞、封館生鏽,甚至里民活動中心的大型貼紙告示歪斜還少一個字,非常離譜。
議員王淑慧、廖本煙說,不僅調查報告上說明一至四樓都是市民的活動空間,商場外的標一至四樓是里民活動中心,合約也是白紙黑字寫到,但是詳細的調閱謄本後,僅有第一、三、四層樓有登記在新北市政府名下,第二層樓的所有權消失;更奇怪的是,一樓登記在新北市府名下的面積竟然只有4.16坪,六月就該點交給里民使用的活動中心到現在還不能使用,是不是為坪數不足沒人敢收?
許昭興、王淑慧表示,翻開民國99年12月30日的非自償設施協調會議記錄,竟然就只有經發局及晶冠公司兩方代表,市府與廠商就自行決定哪些非自償的設施要供里民使用,讓里民權益大幅受損;民國100年1月13日的平面空間協調會議記錄,1個里長加上3個里民就決定里民可使用的面積與配置地點,這樣的會議根本沒有代表性,更讓人質疑其中是否有所不法。
許昭興、賴秋媚與廖本煙認為,根據101年12月14日所召開的維護管理地方說明會會議記錄,清楚提到除各樓層的空間配置圖外,還有高達200坪,市民每年可免費使用190次、每次4小時的大型活動中心,也都不翼而飛;此外,6月就應該點交給里民使用的活動中心,到底哪裡有瑕疵而不敢點交給里民使用,市府應該儘速排除,並要求政風處儘速調查是否有人謀不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