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維持現狀可不是歷史停格!
民報
2015-12-02 00:00
國民黨選情低迷,又偏逢連夜雨,經過「頂新無罪判決」再摧殘,選情恐怕有如自由落體加速墜落;即便如此,只要講起對中關係,總可以讓黨人為之一振!
他們會得意洋洋的說「現狀」百分百是馬執政的成就,尤其經過「馬習會」再加持,馬記現狀堅若磐石;明年若再度政黨輪替,民進黨要憑甚麼維持現狀?有甚麼可行方案?小英有沒有具體方案,相信一定有。不過,這裡要釐清的是根本觀念:再怎麼維持現狀,歷史大河也不可能「停格」!
按照國民黨的有限想像空間,除非一切都在交接那一刻「停格」然後,新政府就按照停格那一瞬間馬政府所移交,對中政策的所有「理論架構與執行模式」繼續複製下去;否則,現狀「可望」維持不了,也「可望」地動山搖!講這些話的時候,國民黨人通常會帶點幸災樂禍。
見樹也見林的結構性現狀有三大支柱
在此要嚴正指出,歷史大河不可能「停格」,現狀也不可能不隨著環境變化而「發展」;更重要的是,影響「台海現狀發展」的因素,也不會只有對中關係!國民黨明顯陷入選擇性「見樹不見林」的迷思中。所謂「現狀」必須描繪的是國家整體樣貌,必須能見「樹」也能zoom out見到「林」的整體樣貌。台海兩國關係固然是形成整體樣貌的重要關鍵,但不會是唯一。
見樹也見林的全方位觀照:我國整體「結構性現狀」其實有三大支柱:一、台海和平;二、我國是主權在民的憲政體制國家,是法治社會;三、在建構國際關係的價值取捨上,用國民黨語言,是依循蔣中正總統的遺囑「堅守民主陣容」;換言之,我國與捍衛普世價值的「國際價值連線」站在同一邊,包括美日。
固然,大選雙方的爭論焦點在「台海和平」現狀及所涉及的對中關係;但無論就理論或實際,我國現狀「三大支柱」三足鼎立,相互牽制而平衡,還有,在趨向平衡的過程中獲得合理發展:因為「民主法治」及「民主憲政體制」所以才有立場「堅守民主陣容」;因為「堅守民主陣容」所以才能在列強的「國際均衡」角力下,獲得「台海和平」;因為「台海和平」所以有機會維護並強化「民主法治與憲政體制」。
關鍵字是〈發展〉而不是〈停格〉
從「十年政綱」以來,這三大支柱在蔡英文的系列主張中,其實均已涵蓋。她在美國宣示: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持續推動兩岸關係;而關於對中關係及台海和平,小英也強調必須放在「全球的、多邊的」平衡架構上,才能健康發展,才能可長可久。
至於憲政體制,具體實務上,就是以憲法為根本所「發展」而成的法律體系,包括大法官解釋在內;之所以能形成「體制」是因為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規範與法律牴觸者無效,環環相扣,而根本重點則在於憲政本質:憲者,限也!整個憲政體制「限制」政府權力,一切都必須遵行法律;尤為重中之重者,凡透過法定民主程序所展現的人民集體意志,小英必須遵循。
綜而言之,三大支柱相互牽制而平衡,關鍵字是平衡之後所獲得的「發展」而不是交接之後就「停格」。當年俾斯麥帶領德國走向強國之路,強國目標不變,但在達成目標的戰略戰術上,始終保持「沒有不可變」的原則以因應多變局勢。
小英若當選,在政府交接之後,當然可以承諾馬政府與中國政府所簽訂的協議全部繼續有效,也不必聲明推翻這些協議背後的理論基礎(九二共識);但在堅持國家主權獨立及追求民主進步的總目標之下,沒有必要違逆民意而承諾「繼續停格」;至於談判中之協議,也沒有必要「承諾停格」在馬的原規劃中,該修正就修正,其理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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