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為了鼓勵保險業買股,金管會今(15)日宣布放寬保險業投資股票計算RBC(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規定,包括調降保險業投資股票計算RBC的風險係數,由現行的0.2411降為0.2274,同時,保險業投資股票做避險可做風險資本抵減。
金管會表示,考量近期國際金融持續低迷,為維護保險業正常發展及避免影響保戶大眾信心,就保險業104年度持有國內上市普通股(包含股票型及平衡型等共同基金受益憑證)部分以風險係數「0.2274×β值」計算股票風險資本,並將於105年續為研議股票風險係數。
此外,新增保險業以衍生性金融商品進行國內股票避險可扣抵風險資本額之認列方式及條件,其風險資本抵減比率依「臺灣50指數」、「臺灣中型100指數」或「摩根臺灣指數」中之成分股檔數最高可抵減65%。
金管會還新增「國外私募基金」項目,其已開發國家風險係數為0.2638、新興國家為0.3;另調整國內私募基金風險係數為0.2638。
調整再保險業就承接人身保險業再保險業務之分出再保險資產風險係數由原比照財產保險業修正為比照人身保險業,其風險係數按再保險信用評等等級介於0.4%至30.21%。
並調整再保險業R3核保風險中國外分進業務「其他財產保險」之保費風險及準備金風險之風險係數為1.1435。
金管會表示,為使壽險業適度強化並反映利率風險資本,調整壽險業計算C3利率風險資本有關加計前一年度C3利率風險資本部分,由「0.1」倍調整為「0.3」倍,並於未來持續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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