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保留黨團協商制?在野意見也紛歧
民報
2015-12-21 00:00
【編按】由民視電視公司和公督盟昨天(20日)下午辦了一場「國會改革政黨電視辯論會」,除了國民黨缺席之外,其它政黨都出席一同討論國會改革的藍圖。
昨天,各政黨對於現行「朝野協商(政黨協商)」的制度提出了各個面向的嚴厲批評和具體改革建議,相信這些討論意見,都將作為未來國會改革一個很重要的依據指標,因此,本報也就這場電視辯論會上各政黨所提建議詳盡報導,分為政黨協商篇、透明國會篇和政黨交火篇等三部份完整報導。
以下是「政黨交火」篇各政黨的完整論述部分。
時代力量邱顯智提問:(指定民進黨回答)
扁政府執政時國民黨非常惡意來杯葛,包括用許多預算,不同方法來杯葛,蔡英文執政下,國民黨照樣可以用黨團協商這個制度,來杯葛,包括預算和許多進步法案,不只許多進步法案沒辦法通過,許多政府施政也會出現很大問題,我們的問題是說,民進黨政府執政後,國民黨在立院用黨團協商來杯葛政府,來杯葛進步的法案,那應該要怎麼辦?第二部份是對少數異議權的保障,在歐洲或其他國家,像丹麥、奧地利、義大利與法國,是可透過少數異議權的行使,移交公民投票來做決定,這樣的方式是不是應該比目前的黨團協商被詬病為掏空委員會,被大家詬病為密室協商要來得好?
民進黨李俊俋答:
這個問題其實是民進黨心中的痛,也是國民黨長期以來利用它的多數暴力,一直在國會胡作非為,不管它們是不是執政黨,這是一個最痛苦的問題。
但是回到國會改革的本質上來講,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黨團協商這個制度,黨團協商的制度非常清楚是為了服從多數、尊重少數所設計,也就是說怎麼樣讓少數可以透過不同聲音不同管道,把少數聲音表達出來。如果時代力量在這回,有政黨黨團可以成立,那當然就有參與黨團協商的機會;如果時代力量在這次如果說只有邱顯智律師一個人當選,那未來連黨團協商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為什麼一定要有黨團協商這個制度?現在問題出在哪?現在問題出在黨團協商「到底什麼東西要協商」,就是我剛剛提的,在我們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規定的非常清楚,如果院長要解決爭議問題,要解決法案問題,就可以召開協商,那所以真正的問題落實在什麼地方?落實在我們有沒有辦法,把真正的法案集中在委員會中心主義,這也就是民進黨非常負責任地提出來呀,我們非常負責任提出,未來如果超過1/3以上,大家沒有共識,就必須重新交付委員會繼續討論到有共識為止。
我知道今天在場的政黨也有很多說,乾脆不要黨團協商,那我請問,如果在民主的國家裏面,如果我們沒有黨團協商這樣的制度,要尊重少數到底要有什麼樣的方式?如果大家不尊重少數的話,那我們是不是要像國民黨,國民黨這次有關國會改革,它總共提了四個法案,其中三個法案是國會的警察權,包括要成立國會的警察隊,未來如果大家有不一樣的意見,他就要動用警察權…。(時間到)
民進黨尤美女提問:(指定時代力量回答)
時代力量一直對黨團協商諸多批評,黨團協商固然有它的缺點,但也有它的優點,因為它其實是保障少數黨異議的權力,如果沒有所謂的黨團協商,有可能少數的權力就沒辦法…訴諸表決就淪為多數暴力,所以在這裏黨團協商有它的優點,缺點就在於它的不公開、透明,因此民進黨在這次已提出修正案,希望黨團協商要網路直播、全程紀錄、刊登公報,讓它能夠透明化,同時也讓黨團協商的制度被限縮,必須要以委員會為重心,然後讓它能夠討論、辯論之後,如果超過1/3(不同意),是不能夠出委員會的,必須要能重付審查。在這配套下,請問時代力量是否仍然覺得,所謂的黨團協商要把它廢止?
時代力量邱顯智答:
我剛有說過,黨團協商這制度在過去事實上是可阻擋多數暴力的發生,但是它有非常多的缺點,所以林濁水委員才會說,這是一個「黨團協商中心主義」,這基本上是一個獨步全球的,在世界各國要嘛就是委員會中心主義,要嘛就是院會中心主義,絕少絕少,除了台灣之外,很少有這種黨團協商中心主義。如果要保障少數的話,有沒有其他作法?答案是有的。
因為在歐洲,比如說在丹麥,1953年的時候它憲法就規定,如果在少數異議時,少數黨團是可把這爭議的法案提交到公民投票,讓人民來做決定。這好處是什麼?就是有社會高度爭議的法案,如果把它往人數更少一方去做決定的時候,那決定是會有問題、非常容易被詬病的,但在歐洲的經驗,它是往多人的方向去做公投,多人做決定,這樣的話當然會好很多。
舉例來說,今天如果民進黨執政,進步力量和民進黨過半的話,我們要追討國民黨黨產,國民黨可以在黨團協商反對啊!如果在少數異議權制度的時候,我們事實上是可以把這個黨產、有爭議的法案交出來做公投,讓人民來做決定,到底應不應該來追討國民黨的黨產。是不是有其他作法?答案是有的啊!所以我們希望把黨團協商限制在程序性的範圍之內,其他的部分不應該用黨團協商來處理。
綠社盟李根政提問:(指定民進黨回答)
2008年立委職權行使法早就通過,黨團要全程錄音、錄影、紀錄要公開,請問民進黨,如果進到國會之後,是不是立即承諾,將2008年以後,違法未協商的紀錄全部公開?如果不願意公開,你們的國會改革就是喊假的!既然你們同意建立委員會中心制,為何還要保留1/3?
民進黨李俊俋答:
很可惜,你找錯對象,問錯問題。所有的對象、所有的問題其實發生在國民黨,不發生在民進黨,現在有不公佈的,職權行使法規定很清楚,民進黨都主張要公佈、要公告啊,民進黨還非常負責任提出來要現場轉播,這我們交代的非常清楚。
相關連結
【國會改革電視大辯論3-1~政黨協商篇】
【國會改革電視大辯論3-2~透明國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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