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針對日月光(2311-TW)公開收購矽品(2325-TW),由於公平會還須召開兩場公聽會,本案恐無法在最後期限完成而破局,對此,金管會今(10)日表示,根據規定,日月光收購矽品最後截止日為3月17日,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日月光1年內不得再對矽品公開收購。所謂「正當理由」,如公平會核准了,日月光就可以再向金管會送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公平會應在4月15日前,針對日月光與矽品結合案辦理兩場公聽會。由於距離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到期日3月17日僅剩約一周,一旦公平會無法趕在3月17日前完成兩場公聽會,日月光與矽品結合案恐告吹。本案成功要件,除了日月光收購足夠股票,還必須要獲得公平會之核准。
對此,金管會表示,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已向金管會已經延長過1次,最後截止日就是3月17日,到期不會再延長,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日月光1年內不得再對矽品公開收購。所謂「正當理由」,如公平會核准了,日月光就可以重新提起收購案,再向金管會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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